有線/無線式電話/現場兩用錄放音機
本錄音機內建無線訊號接收器,可接收發報來自無線式電話聲音發信機﹝裝在電話線上,當通話時自動將電話訊號以無線電方式發送出去﹞或現場聲音發信機的聲音訊號,再將之錄製在卡帶上。前者只要該被裝電話提起,錄音機即自動啟動錄音;後者則只要該現場發信機裝上電池,則將可自遠端自動錄製現場聲音。
當然本機亦可當普通錄音機使用,錄製現場﹝會議、交談﹞聲音:亦可作為放音機,播放任何普通卡帶錄製內容。
本產品為電信管制射頻器材,依法未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許可,不得在國內持有、使用、販賣。詳細規定請參閱電信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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